關於我和(名字太長了sorry

不敢相信,看完電影後我居然一直在畫家豪(ㄎ

一直很想寫觀影後的心得,特別是有些討論在意的有關冥婚傳統的"處理",不過又很怕自己會寫得很冗,所以簡單(希望)寫一下我覺得本片並沒有"完全沒處理"的原因,以及在我看來導演使用了哪些"處理法"。

涉及大量劇透所以把文章內收,尚未看劇的人請斟酌閱讀喔!

 

首先,我認為冥婚在這部劇裡有很強的"用途",應該說,這整部片的構成,從角色、貼在角色身上那些刻板到不行的刻板印象、各種穿插沾邊的"議題"(例如:環保、同志、流浪動物、毒品)到那個讓大家覺得動畫很假的飛車場景等等,應該都是導演很明白其各自"用途"並非常有意識地擺在片裡每個位置。

很多評論對於本片(或者說導演)如何反覆操作標籤跟去標籤,讓觀眾以為"啊,就這樣"的時後再冷不防給一記回馬槍(又或是超展開)的手法已經有諸多肯定,這邊就不再重複舉例。

我想導演對於他要使用甚至"玩味"的元素應該是擁有非常清楚的意識的,而且他很精準地去引導這些元素操作導向他想要的效果,所以可能有些人認為導演放太多"議題"或元素在這部片卻好像都沒有"好好深入發揮",我卻覺得這些"議題"其實都不是這部片的題材,導演想講的不是關於環保、同志、流浪動物、毒品(之所以前面把"議題"加上引號的緣故),而是這些"議題"對故事或支撐故事的角色塑造有其功能性用途,同理"冥婚"也不是這個故事的題材,而是讓這個故事可以開始的一個啟動裝置。

 

記得大學時修導演課的時候,老師問大家什麼叫題材?什麼叫主題?什麼叫內容?
這個問題大家聽得一頭霧水,老實說我到現在都還很難用明確的語言去說明它們的區別,但差不多懂老師的意思,以及在中文描述中,三者間常被發言者混淆使用的現象。

那問我認為"關於我和鬼成為家人的那件事"的題材是什麼?
我覺得,就一部人鬼警匪片啊XD
靈異辦案是警匪/警探片裡常見的一種題材,這邊又不得不再佩服一次導演對老梗、套路一類把玩的手法之高超,就是那種你明明知道這不是多新或多突發奇想的元素,卻還是被帶著一個梗接一個梗地看下去,然後跟著笑了又哭,哭了又笑說不定還覺得好香
而人鬼相遇的方式常見的不外乎:

1.撞鬼

2.顯靈/冤魂申冤

3.住到凶宅

4.做小屁孩的找死大冒險被詛咒纏上

5.冥婚

冥婚因為帶有傳統民俗的關係,在上面舉的幾種例子中可能是相對少被用在創作的,這邊會選擇冥婚我推測幾個可能:

1.原作劇本就這麼寫

2.呼應同志婚姻爭取時有一句"人鬼都可以冥婚了,同志為什麼不能結婚"的口號

3.冥婚的"結婚"意象很容易讓人產生"連結"跟情感方面的聯想,對於用情感片包裝的警匪片(或反過來,用警匪片包裝的情感片)相對好操作。

 

以上除非導演出來明講,不然全是個人推測,但就如上面講的,整部片幾乎沒有一個部分是"沒有用途"的,所以我會覺得,冥婚最主要的用途就是讓兩位主角相遇好開展故事的引子,這也是冥婚在整部片中,不論是婚禮儀式也好、任何展現的"規矩"(如完婚後要把神祖牌放到新郎家、陪著回原生家庭)也好,都只佔全片的一小部分,導演沒有深入討論"冥婚"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習俗,更多時候甚至只是讓觀眾在兩人完婚後有個背景了解"喔,他們已經是已婚人士了。"

那這個"已婚人士"背景的用途又在哪裡呢?
這邊我又要再讚嘆一次,又有一個老梗被用了!就是"先婚後愛"XDDDD

這是很多偶像劇、言情小說、BL作品都超常出現的梗,有夠性別不平等、有夠政治不正確、有夠毀道德價值觀,但又不得不承認,即便現實中自己完全不認同、不希望這件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或周邊,可是好的先婚後愛文就是會不小心看到三天三夜不睡覺還活跳跳拼迸叫

"先婚後愛"常見的一個衍伸形象就是"雖然不情不願,你們還是要在一起"(先婚之後,後愛之前),對比較敏感的人來說這種表現可能是會造成不適感的,可是某種程度上來說,吳明翰跟毛邦羽這兩個角色真的需要這種最一開始的強制綁定,讓彼此的不情願達到一個高點,才能跟後續兩人關係的變化產生對比跟高潮。

 

說完冥婚之於本劇的功能性用途後,來談談這部片中"不符合傳統民俗邏輯的冥婚",哪些部分是我被導演說服的。

1.整部片的調性
導演很明確,他就是要拍一部喜劇,而且是要搞笑搞得很明顯、插科打諢的劇,因此全劇充滿各種荒誕、誇張、扯到爆的表現,好像就是不斷在告訴觀眾"嘿!你們就是在看一齣戲,戲跟現實是絕對不會一樣的!"
可是戲如人生,人生如戲,有時現實比戲劇還誇張,很多精彩的作品是即便在各種虛構創作中,仍然能讓人找到跟現實、跟自身的連結與共情,這點本片是很成功的。

2.承接1,因為這部片就是告訴你片中發生的一切都扯到爆,所以包括"冥婚",也是一個"亂來"的冥婚,但偏偏這些種種的亂來與錯誤卻無心插柳柳成蔭,導向一個相對好的結局;片中每個角色的標籤沒有一個被撕掉,一切彷彿跟原初一樣混亂,但又讓人覺得似乎哪裡不一樣了。
基於此,這個亂來的冥婚又再次展現了其功能性用途──眾多錯誤之一的錯誤

3.承接2,那導演如何傳達這是個"亂來的冥婚",而不是"將同志硬套傳統男女冥婚的冥婚"?(兩者語境上有所差別)
這是我在觀劇時最早觀察到,也是最說服我的一點,就是阿嬤跟她身邊那群幫她辦冥婚的人。
阿嬤的形象很鮮明,疼孫,也無條件理解、支持孫,曾和孫子參加同運,知道孫子想結婚,又在死前因為結婚和父親產生衝突,所以想幫孫子完成結婚這個"心願"。


"那要怎麼幫助孫子結婚呢?冥婚可不可以?好啦就試試看啦!"

有幾個演員表現是幫助我讀到這個訊息的:
(1)開頭阿嬤在風雨交加的夜晚,忍著詭異氣氛剪毛毛的指甲和頭髮那股緊張不安,而不是精通民俗或神鬼之道胸有成竹的姿態=>代表其實她可能還是對這件事抱持不確定,卻仍鼓起勇氣放手一搏
(2)明翰撿到紅包後得知阿嬤的意圖,大罵"要我和一個男的冥婚?KI肖喔!"=>很明確告訴觀眾,沒有男生和男生在冥婚的
(3)阿嬤跟婆媽好友狂喜亂舞一擁而上,對氣PUPU的明翰說"有什麼不可以?不要和我們一樣老古板耶!"=>這邊用了一個很有趣的反差,一群長輩對晚輩說不要和她們一樣古板,但同時她們明明又在做一件超級勁爆(亂來)的事,彷彿豁出去地在說"史無前例又有什麼關係?我們又不是要做以前的事(冥婚與祭祀的關聯)"
(4)冥婚時道士先稱毛毛"新娘"立即又改口"新郎1號",然後稱明翰"新郎0號"被大吼"新郎2號啦!" =>道士的表現是"混亂,但又努力想把這個儀式完成",為此他還"先做了(關於同志的)功課"(所以道士是站毛明) 之所以道士這麼混亂,正是因為男性冥婚不僅史無前例,更是照常理來說"根本不必要",可是今天有人有需求啊!只好一邊磕磕絆絆一邊想辦法走完儀式,這股"勉強"的荒謬感正好再度扣緊了整部片荒誕的調性,或這說正是因為荒誕,這一切才更得用這種荒謬、不合邏輯的方式來呈現。

我很喜歡不直接透過台詞,而有效說明劇情及展現劇情合理性的手法,也是自己一直努力學習的部分。
如果讓阿嬤直接說出"沒關係!我不在意毛毛有沒有人拜,我只在意他能不能順利結婚!"固然可以避開很多基本教義的批判,但創作上我覺得手法就平庸了點。
非常喜歡阿嬤的部分,她完全說服了我!

 

我常在想,對於將自身族群文化在創作中進行轉化的時候,是不是只有一種轉化法?
是不是只有正面的、向善的、有教育性的轉化才是好的?
當然,過去自身遇到要處理歷史文化素材轉化的case都是公部門的案子,這是在明確目的(教育推廣、公共服務)下必然要去選擇的轉化法,大部分我們作者是先思考那些正面、向善、教育性的部分,然後才來思考如何趣味化(讓作品變好看)。
但創作本來就有很多種類型,有具教育推廣目的的作品,也有商業娛樂導向的作品(這邊先姑且不談兩者兼具者,因為多數其實是無心插柳)。
並不是說醜化或去脈絡化的挪用是可以的,而是有沒有可能今天使用了這個元素,轉化的手法是詼諧的或更多可能性的,或者像我對"關於我和鬼成為家人的那件事"的理解,是荒誕的,而且是刻意荒誕的

 

"如果可以怎樣處理會更好"、"哪邊可以再處理得更好"
這幾年看其他作品時自己已經很少會出現這樣的想法,可能是對我來說,每件作品呈現的樣貌都是獨一無二的,當作者決定讓作品以這樣的樣貌示人,那這就是作品最終"唯一"的樣貌,不會再有"改怎樣會更好"的可能,如果改了,或許真的會很好,但那就是另一件作品,不會是這位作者的這件作品
同時我也認為作者決定了作品最終的樣貌,那也要對自己的創作負責,作品理所當然可以被正負評論,而如果創作者夠清楚自己在做什麼,那即便被批判,應當也能堅定地說出自己決定這個最終樣貌的脈絡與初衷,去面對批判,而不是輕易否定自己最初創作的理念與意圖,甚至做出逃避行為來。
可能我是比較極端的作者論吧,我覺得創作是既快樂又充滿壓力的事。

 

唉唷說要簡單打果然又打得很冗(每次這時候就會想以後一定要阻止自己打評論類的文章)
總之就是我覺得這部片很好看啦,我喜歡。(粗暴)


BTW我認為這部片的題材是人鬼警匪片,主題則是"心願"。

這是一部每個人完成各自心願的故事,阿嬤完成讓毛毛結婚的心願,同時也是她自己的心願(阿嬤在同運照片裡拿著"我想看到孫子結婚"的牌子),毛爸完成終於可以將說不出口的話說出口的心願,子晴完成幫母親報仇的心願(也可能是遠走高飛展開新人生的心願),毛毛完成想要有個家人的心願(終於可以投胎)。

至於明翰的心願是什麼呢?我不知道,但因為一連串的錯誤與巧合,他幫很多人完成了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