曖昧性與創作可能與少年論述




好像很久沒在BLOG打正經八百的東西了(其實應該是我很久沒寫BLOG了)
突然寫下這些東西固然跟噗浪上的戀童創作議題有關,但更多是為了自己的創作論述。
作為前提,這篇文章的用意不是為了反駁誰、支持誰、呼籲什麼、嚴肅什麼,而是主張"我自己"──一個名為俊二的創作者及他的創作。
然後也不認為造成爭執源頭的文章是無限上綱,在我看來某篇文章只是因為自身經驗和對議題的passion,使他一時忽略在某套分類學下被歸類同樣類型的創作仍存在著細緻的差異性,以及具有超乎其個人曾經驗過的作品以外的可能性。
此外究竟是什麼樣的作品不容易被閱聽判讀,閱聽判讀的能力該如何養成,這個社會該如何營造一個隨時思辨與觀照的環境,因這裡能寫的篇幅有限,也為了避免我主要想進行的創作論述因自身體力問題無法好好寫完,相關議題就不在此談論,網路上已有許多充實的討論串,相信關心閱聽判讀的人看的、想的不會比我少。
如同我和422討論過的,每個作品都有它的脈絡,作品一經發表,自然也與社會脈絡脫離不了關係。
我寫下這些東西,是希望某天──假如真的有這麼一天,我的作品被某種道紱脈絡或價值脈絡解讀時,我還能有些東西來代表"我賦予這個作品的脈絡",
如果這些東西在那樣的一天沒被刻意刪除、掩蓋的話,我希望在他人用其它的脈絡解讀時,也能有人來讀讀我的脈絡。


我很喜歡描繪少年,我也曾公開表示過,筆下很多少年主題的作品(特別是插畫)在唯美下其實帶有隱晦的情慾或性意味表現,如潮紅的眼角與臉頰、迷離的表情;這些元素從我大四畢業製作(可以說開始有意識建構自己的創作語彙及美學)時就慢慢逐一浮現,從無意識的經驗再現,到有意識的分析辯論,再到運用自如地使用及建構。
在當代藝術中裸露與情慾的表現可說是稀鬆平常,我使用的形式說不定還古典而保守,但也曾有朋友說過,在"看懂"我的作品後,反而更感害羞(笑)。
之所以選擇"少年"──或者精確地說,"虛構的少年形象"作為創作主題,一個很初始初始的原因:"因為畫少年讓我覺得很快樂"。
沒錯,就是這麼個說是膚淺也不為過的純然興味,但真的只有膚淺的快樂嗎?──趁著大四這個於我來說關鍵的時期,我重新思考了許多自身的事,包括家、家人、性欲、性認同、自我的平衡關係......
我發現令我厭惡、造成自己裹足不前的,是對於性別或價值的二元分類,然而現實中我很難、無法每次都擁有足夠力量去一一擊破那些令我不自在的價值觀,於是當時的我想到一件我絕對能做的事,就是"畫筆與畫布是我的武器",透過發表創作,我發射出自我論述的子彈。
而從眾多描繪對象中逐漸發展(有看過我畢製作品的人可以知道我最初令人意外地畫的是女孩),最後我在虛構的少年形象中找到一種曖昧與迷離,這種曖昧、不確定感與我的探索意向不謀而合,然後我就一頭栽進了這個世界,直至今日。
"畫這麼多少年到底畫膩了沒?"
老實說我還真不知道自己會畫少年畫到什麼時候(笑),至少現在還是想畫。
因為我不擅長純粹畫面美感的鋪陳,故少年主題的創作無法僅是個人美學的形塑與展現,勢必會與其它我想探討的課題、發想滲透在一起,如性、禁忌、傷痛、舒緩、疏離、存在......以及我從開始以同人誌形式發表原創漫畫時就一直在探討的主題──各式各樣的情感模式。
我覺得人性真的很奇妙,說不準什麼會存在、什麼不會存在,
我喜歡思考當A和B兩種人碰在一起,他們可能會發生什麼樣的事,產生什麼樣的情感模式。
我不說"戀愛"、"愛情",是因為"情感模式"不見得是這兩種感情,就算是"愛",我認為當中也有許多不同的類型,情人之愛、親人之愛、友愛、超越肉體的羈絆......當然,也很可能有畸形的愛。
我認為每種感情模式都有存在的可能,理想的、不理想的,都有被思考、被描繪的價值。
我無法想到世間所有的情感模式,然而只要我想到了,並願意一直思考下去,直到想要動筆,那我就會動筆。
到底什麼樣的作品是"美化"的呢? 創作要如何不傷害到人?
所謂"美化",應是先有個"惡"的前提,然後去粉飾這個"惡",達到"美化"。
那麼,何謂"惡"呢?
除了道德的最低限度──法律,我必須承認我無法、也不認為自己能夠提出一個規準。
對於不理想的感情模式用不是那麼悽慘、批判甚至教化的方式來描寫,沒有對作品中的人物賞罰分明,
讀者有將之解讀為"美化"的自由,相對地,我也有對此表達個人脈絡的權利──"不理想"的形成是來自作中人物絕對的"惡"還是各種劇情環節環環相扣?
很多時候我覺得R18作品的自處反而單純,因為有分級制度、有刑法、有兒少法,R18本就是被限制傳輸範圍的(當然落實程度值得另外思考),這樣的限制其實既是保護讀者,也是保護作者。
問題是,那些從客觀判定不具R18表現卻具有性、非主流情感或等等類似屬性議題/元素的作品呢?
這也是促使我發覺自己不能再埋頭創作不表明個人脈絡的原因。
作為一個恰恰可被歸類於是這類型創作的作者,我該如何告訴某些人,我不求所有人都接受我的作品,但我之所以用非R18、不需年齡限制的大眾皆可閱聽的方式創作,是因為我相信這些議題/元素可以在這樣的受眾程度下傳達我從中思辨後得到的想法,或是它們本就具有可被閱聽、進而思考的價值──只要表現形式選用得當。
(寫到這裡讓我想到自己短暫的美術教師歲月,有些課題會有老師覺得對某年級的學生來說太難、不可能教,然而我發現若能針對不同年齡層學生的理解能力及理解習慣去設計教案,調整教學時的用語及表現形式,還是有教學相長的可能)
每個創作者都有各自創作的底線,我也不例外,
即便如此,我依然不願粗略粗暴地說什麼樣的創作是不該存在的。
現在的我認為沒有思考必要、存在必要的事物,不代表真的沒必要,更無法保證未來自己還保持一樣的想法。
對任何事我都不想說死。
命題不是拒絕,應是如何看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