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2-04 XX 庇護所 只是小事 (反正對他人來說只要不是自己的事就是小事吧?) 但我被傷到了。 沒有任何一條法律或潛規則要求人必須要把他人捧在手心裡, 可是,不輕率踩踏一個人的底線,哪怕這是你認為的幽默玩笑(或者內行談話?) 則是常識。 沒錯,我必須要說, 你 跟 你 就是沒常識,就是沒禮貌。 沒人在乎的花園只剩自以為絓耳的嬉笑, 要我拿什麼繼續勇敢守護下去? 離開吧。